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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两粒脱胎换骨? 保健食品非药“疗效”靠忽悠

2015年03月27日 08:23   来源:新华食品   作者:admin   点击:

新华食品北京3月26日电(娄奕娟)“每天吃一次,当天神清气爽”、“睡前两粒,女人脱胎换骨”……这些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3月2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了5个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包括2种保健食品。

    据介绍,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三宝胶囊”、“舒筋定痛胶囊”、医疗器械“前列腺磁疗敷袋”及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蓝美牌清清胶囊”这5个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

    曝光的5个严重违法广告中,有两种为保健食品,分别是: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巢之安)”,广告宣称“只要睡前服用两粒,女人就可以像变戏法一样,脱胎换骨,推迟绝经期5-10年”等;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的保健食品“蓝美牌清清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清清方)”,广告宣称“早上吃晚上就排便。2-7天排出成型的大便,无腹胀感觉”、“一个月,老便秘全好了,连血脂、血压、血糖都降下来了”等。

    新华食品查询后发现,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获批国食健字G20100662,备案的保健功能为“抗氧化”;蓝美牌清清胶囊获批国食健字G20040528,其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两者备案中的注意事项均明确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治疗效果。《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17种情形和内容,包括不得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等;第十一条规定则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说明或者表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据新华食品统计,过去三年间,“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因医药广告严重违法被主管部门通告达15次之多,其中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国家部级单位通报就达5次,省级食药监局通报达10次,如在2012年一季度,河北省食药监局曾通报其违规刊播广告达8241次,可谓不折不扣的黑榜“钉子户”。

    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时公布的另外3个严重违法广告的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东方三宝胶囊)”,国药准字Z23020527,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痠腿软、阳痿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广告中宣称“患者每天吃一次,当天神清气爽,精力充沛”、“一月随心所欲,从此不靠补肾药”、“治疗三十天,再乐三十年”,宣称是目前男性用药中起效最快又最安全的补肾药等。

    二、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今古活舒筋定痛胶囊)”,国药准字Z20060281,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慢性腰腿疼,风湿痹疼”。广告中宣称“能让老腰突,老骨病,老风湿患者不遭罪、少花钱、早去根”、“效果没的说,吃上就见效,今古活,一盒就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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