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房源有问题,房产中介却拒不退还中介费
2016年12月26日 12:12 来源:晨报新闻 作者:王伟 点击:次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称,通过中介买房,事后发现房源情况与中介口头承诺不一致,买房不成还要不回中介费。
“这个中介太可气了!”市民张先生表示,还没搞清楚房子情况就被中介“忽悠”签了买卖合同。张先生打算在济南买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于是委托济南凯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佛山苑店)介绍房源。经过一段时间的看房,最终在中介的介绍下初步相中了历下区的一套没有房产证的省直房改房。因房屋位置好、总价低,且中介承诺房产证一年左右就会办下来,张先生对该房产很感兴趣。第二次看房当晚,中介要求他与房东签一份“购买意向”以确定双方关系,张先生与该中介在看房过程中打交道时间较长,在善意相信中介的情况下,没细看条款就按指引签文件,所签“购买意向”实为买卖合同。“购买意向”签过后,中介称公司规定必须立即交付中介费,张先生给房主支付了两万元定金后,又不得不给中介支付了两万元中介费。
随后一段时间,为确保交易安全,经各方打听并向省级部门确认,张先生确定该房产2-3年内房产证办理不了。因首付有几十万是借亲朋好友的钱,原指望一年左右办下房产证,过户后抵押贷款以还这些借款,如今房产证长期办理不了,万一有亲朋好友急用钱,张先生就会陷入资金周转不开的窘境。再三考虑之下,张先生本着和平解决的态度,以房源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及时过户、抵押贷款为由,与房主、中介商议撤销合同。房主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对张先生表示了谅解并爽快的同意撤销合同、退回定金,但中介却始终认定张先生违约,不予退还中介费。“介绍的房源有问题,与当时的承诺不一致,是不是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我买不成房,中介服务也没有完成,怎么就成我违约了呢?”张先生对此非常生气。
本站记者调查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买卖资格、税费、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中介费是交易纠纷的重灾区。中介费纠纷多源于签合同时的细节问题,律师提醒,签合同需谨慎,严防合同陷阱。本案例中双方签订居间合同,中介对该房源信息进行了承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履行。而实际情况与中介承诺不符,致使张先生不能实现购房目的,买房不成还要不回中介费,这家中介公司确实有问题。
律师提醒
买家在没有核实好房源信息前,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如看楼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服务收费确认书》等。“没想好就不要签,通通不要签,不管文件叫什么名字。
来源:晨报新闻网 作者:王伟http://www.cbxww.cn/List.asp?ID=9492&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 上一篇:感情用事 昔日爱人成仇人
- 下一篇: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苏州新区一中
新闻排行
- 最新发布
- 今年我国将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 石油石化:盈利显著修复——石油和化工板块一季度业绩盘点和展望
- 家具行业构建起绿色制造体系
- 北京发布第二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共涉29宗用地
- 货币政策兼顾多重均衡 M2和存款料平稳增长
- 规范意见出台 房产中介公司迎“大考”
- 福建发布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标准
- 湖北省质安总站开展“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山东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 山东沂水高桥镇管理服务双提升,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 全球央行大举购金,释放什么信号?
- 完整社区 为民便民安民
- 世界经济复苏前景黯淡 中国“引擎”作用备受期待
- 山西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青海今年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