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菉塘上坡塘村官任性剥削他人土地使用权
2019年10月04日 11:11 来源:亚太时报 作者:亚太时报 点击:次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办菉塘上坡塘村官林某荣涉嫌依仗权势,滥用职权,连哄带骗,任性削夺他人土地使用权,引发民愤。
据了解,新园街道菉塘上坡塘村是湛江市霞山区城中村,近年来,随着城中村地皮价值飙升,别有用心的领导者虎视眈眈着村中的集体土地,绞尽脑汁,巧取豪夺村民的土地使用权。
据村民徐某梅反映,1995年,她的家人在本村水塘后面开垦荒地约1亩,种植桉树,近年,又种植了200棵沉香树与200棵国家级保护红豆杉植物。
2018年初,村干部林某荣突然对徐某梅说,你开垦的荒地已经承包给别人使用了,赔偿桉树60元/棵给你,自行处理。徐某梅叹言,其种植的按树23年了,直径已经40cm~60cm,凭啥才赔偿60元/棵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8年8月11日,村干部林某荣纠集多人盗伐掉徐某梅所有的树木。
事发后,当事人报警110与要求街道解决,但两部门均搪塞,建议到村委会解决。但村干部林某荣坚持赔偿徐某梅桉树款60元/棵,粗略估计110棵,赔偿6600元,徐某梅不同意,时至2019年4月,林某荣连哄带骗徐某梅,赔偿了桉树款66000元。沉香树与红豆杉植物不给予赔偿。
况且,红豆杉是我国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同时,被全世界42个有红豆杉的国家称为“国宝”,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但村官林某荣被利益冲昏头脑,顶风作案,依然砍掉200棵“红豆杉”植物。
今年,徐某梅在被砍树木的土地上补种了100多棵果树,被他人拔掉一部分,另一部分被挖掘机推平,已报警,尚未处理。
村民六拷问村官林某荣:
1、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否在村中张榜公佈?
2、村民使用23年的集体土地,为什么没有优先承包权?
3、地面上的附着物,清理时,是否通知当事人,村民是否知情?
4、青苗是否清点,村民是否签名确认?
5、树木砍伐前,是否评估与补偿?
6、“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谁赋予砍伐权?
村官是村民的父母官,本应为村民排忧解难,但村官林某荣涉嫌官商勾结,暗箱操作,滥用职权的行为,践踏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应当严惩。(作者:林勇武 陈小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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