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沂南县依汶镇:法治建设 “三结合”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_产经新闻网
  • 欢迎进入《产经新闻》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方资讯 > >>内容

山东沂南县依汶镇:法治建设 “三结合”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2021年10月01日 17:33   来源:产经新闻   作者:消息   点击:
    产经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模式,推进“德治、法治、自治”建设,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其中法治建设是关键。近年来,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以基层法治建设为抓手,党建与法治培训相结合、调解与普法相结合、总结与宣传相结合,以调解为中心推进以崔长文品牌调解室为标杆,积极推进调解普法工作,建立“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建立调解普法队伍,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取得了实效。
 
  一、 党建与法治学习相结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质
 
  牢牢抓住党的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加强对村干部法治培训教育,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和化解纠纷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村级社会治理能力。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人,将法治文化作为村干部定期培训的重要内容。一是树立学法意识。积极鼓励村两委结合实际将《宪法》《民法典》《村民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日常学习范围,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小组集中学、课后自主学等方式,注重学习的长期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学法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把党的宗旨、纪律和规矩牢记于心。针对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法,引导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三是强化法治培训。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邀请律师参与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提高村干部法治素养,让村干部懂法、用法。今年以来,镇级共开展法律顾问讲法6次,村级开展法治讲座10余起。
 
  二、 调解与普法相结合,用好以案释法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普法”模式。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员也是普法宣传员,坚持采取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的法治宣传方式,使调解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依托网格员(调解员)月度例会,联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强化《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培训,重点培训农村息息相关婚姻家庭、借款、土地承包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调解员法治素质,实现以法促调、以调促宣。将调解作为日常普法的良好契机,以案件本身为基础,向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法律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达到“精准滴灌式”普法的目标。做深法律咨询解答、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去年9月份,依汶镇某村王某二层楼房上的铁皮被大风刮走砸向邻居曾某家中,将曾某院内瓦片、护栏、轿车撞坏,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崔长文调解过程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边调解边普法,在向当事人普法的过程,加强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和自己行为的反思,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效率,最终使矛盾得以化解,邻里达到了和睦相处。
 
  三、 总结与宣传相结合,突出典型引路
 
  在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与成功率的基础上,加强复杂纠纷、重大纠纷等的调解经验的梳理与总结,总结崔长文品牌调解室优秀案例并积极上报,促进典型案例的经验交流,并利用依汶镇“汶水顺和”微信公众号、网格员微信群等平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促进群众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截至目前,崔长文品牌调解室已经总结案例20余篇,为基层调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规范指导。(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政府)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管理员入口

    产经新闻 Copyright © http://qyjlbd.com 2012-2017 版权所有

    网站邮箱:qyjlbd@163.com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京ICP备090753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