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 受理11类案件
新华网深圳1月28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最高法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规定显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最高法巡回法庭届时将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1月28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右)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揭牌。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新华社发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新闻发布会现场(1月28日摄)。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宣誓。 新华社发
据介绍,巡回法庭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要求非常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从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
- 最新发布
- 海上石油开发再添利器!万吨海上油气平台来了
- 理性看待物价阶段性下行
- 全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 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聚焦重点靶向发力 万亿税费红利加快释放
- 第五届中国威海国际户外休闲产业博览会举行
- 淮南:“煤城”变“美城”的华丽蝶变
- 阆中市玉台镇扎实推进“五一”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 一季度人民币汇率小幅升值,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
- 2023中国经济开局十问——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问答录
-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 全联书业商会 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正式启动
- 刘鸿熙主任应邀参加“2023中国(潢川)稻米粉产业发展大会”
- 河南郑州发布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
- 小喇叭平台一码一券:实体店复兴之本
- 小喇叭消费e宝 【百业奖坛】
- 农业总产值过万亿背后,千万个“杜立芝”奔波在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