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金港‧尚城”商住楼项目被指违规批建
11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福星城三期G10、G20栋206户、1200多名居民联名致函媒体反映称,位于孝感市东城开发区的“金港‧尚城”小区商住楼项目涉嫌违规批建,对福星城三期G10、G20栋206户、1200多名业的生活将造成严重影响,恳请有关部门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依法行政,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提供给媒体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湖北孝感市福星城三期G10、G20栋206户居民陈述了事情经过:
我们居住于湖北孝感市东城开发区的“福星城”。东城区将成为孝感的中心发展区,福星城周围的市政规划配套设施(小区、学校)很全面,就是因为政府优越的城市规划,我们选择了这个小区,过着安逸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8月5日,我们住房南面空地上挂出一个公示牌:金港‧尚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规划许可前公示。公示效果图显示,金港‧尚城要在我们住房正南面做一栋33层、两栋32层的高层住宅楼,车位配比1∶0.6,容积率为4.0,绿化率为30%。楼间距太近,严重影响我们小区居民住宅的光照、通风、隐私权。为此,在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规划许可前听证会上,我们全体居民强烈反对此规划,提出了很多意见。其中,有6个未现场答复意见。2016年2月23日,我们收到孝感市规划局的答复意见,但对答复不认可。
为此,我们全体居民对孝感市规划局关于金港‧尚城的规划提出九点质疑:
其一,孝感市现在城市人口数量为52万人,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孝感市应定位为中等城市,而规划局用现在人口数量套用几十年前的城市定位标准(2014年出版的《城市规划原理》),用十几年后可能的人口数量(125万)套用现行(国发[2014]51号)城市定位标准,将孝感定位为大城市,将福星城小区大寒日的日照标准降低为2小时。这不仅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相冲突。孝感市规划局规划时所做的日照分析是按照大寒日满足2小时,这明显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其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而“新建金港‧尚城”项目却是再增空间混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从空间关系来看,由北到南,住房依次降低,形成阶梯状,才能形成良好的空间秩序,且更科学,更有利于采光。而现有规划使福星城G10栋、G20栋处于南、北均为32层的居住盆地,有碍观瞻,使居民有着强烈的压迫感。
其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槐荫大道是原107国道,根据上述条例,规划金港‧尚城时至少离道路20米,而孝感市规划局规划却只退让13米。该规划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例。
其四,金港‧尚城、玉泉小学北京路校区分别在福星城南、北出口,居住人口过于密集(容积率为4.0),停车位不够,校区道路主干道狭窄将导致南、北出口严重拥堵,导致整个福星城住户出行困难。公示中显示,金港‧尚城车位配比0.6个/100平方米,而国家有关规定为商品住宅车位配比最低应为1.0个/100平方米,福星城周边新建或在建小区车位配比都达到1∶1以上,而且目前福星城周边平时已经停靠了很多车辆,道路已经很拥挤,出行已经不很方便,如果金港‧尚城再按如此低的车位配比,将会导致槐荫大道主干道和周围次干道道路阻塞,严重影响我们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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